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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投的钱进来了,创始人的股权被稀释了,那么风投的这些钱是全部给公司,还是要给一部分给创始人?

会员昵称:阴先生 提问时间: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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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风投的钱进来了,创始人的股权被稀释了,那么风投的这些钱是全部给公司,还是要给一部分给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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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士

回答数:203|被采纳数:0

VC去向貌似一直都是个谜啊……
资源催生的到底是财富还是泡沫,企业背后的风投到底是推手还是屠夫,多少年了,VC风生水起的,他们位产业做媒,为资源联谊,或许有些寄其篱下的企业已随风而逝,有的前程有惊无险。
资源阴谋,只有御之遂而非惧之。
回答时间:2021/01/31
驷女士

回答数:39|被采纳数:0

风投有两种方式进入,一是购买原股东的股权,一是增资。
第一种显然钱进了股东自己的口袋。
第二种增资,比如公司注册资源100万,就一个股东,此时股权为100%,风投投了100万,想要占有20%的股本比例,那么风投进入后总股本变为125万股,增资25万,剩余75万作为资源公积进入企业,此时的钱并没有进入原有股东自己的口袋,股本比例被稀释为80%。
回答时间:2021/01/27
司先生

回答数:203|被采纳数:0

风投的资源获得目标公司股权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扩大股本规模,并以资源认购这些增加出来的股本,另一种是从原有股东手里面买股权。所以前者是公司收到钱,后者是原有股东收到钱。举个例子:

A公司股本100万元,创始股东B和C分别持有70%和30%,原始出资按1:1获取。
(1)现在有天使轮合作者以300万元增资,占投后20%的股权且原有股东不变:
可以计算得到投后股本为125万元。新增股本25万元,其余275万元作为资源公积-股本溢价处理。增资属于股东对企业的投入,不属于经营所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纯增资;
(2)A轮合作者以1600万元合作占投后20%,其中,天使合作者以100万元的对价向A轮合作者出售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
那么其中,1500万元向公司增资,100万元作为受让股权的对价,可以计算得到新增股本28.8462万股,合计投后股本153.8462万股,其中购买天使合作者1.9231万股。这是混合型;
计算过程:每股同价,假设为X,则解方程:
(3)B轮合作者之一以2000万元的对价直接购买天使合作者剩余全部出资。天使合作者退出,出售股数为23.0769万股,成本为276.9228万元。如天使合作者为个人或合伙企业,则需合计缴纳(2000-276.9228)*20%=344.61544万元所得税;如天使合作者为公司制法人,则计入当年公司应纳税所得额统一计算公司所得税。(2)中天使合作者转让部分参照处理。此处不计印花税、地方优惠等。这是纯转让。

目前已经有很多地方在个人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时需要提供股权转让完税凭证,即便是合作机构的获利,税务局也是盯得很紧的,不明白某些答案为什么要说股权转让就不能做账,就有税务风险了,怎么规定怎么来不就好了。

合作时增资伴随股权转让属于正常现象,只是早期合作时,合作人都不愿创业者过早退出导致失去斗志,而在B轮、C轮甚至IPO前,创始人少量减持改善生活是很常见,也是很正常的需求。
回答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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