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创业阶段遇到如下问题:故事主要人物:小明、老王、小白小明从学校出来加入了创业公司(以下称A公司),然后在A公司工作了三年,最后A公司创业失败,团队各奔东西(公司没有注销),虽然创业失败,但是小明和A公司的创始人老王、同事小白关系都非常好,也经常联系。1年以后,老王有一个朋友要做营销,老王觉着小明比较靠谱,问小明愿不愿意干,老王建议小明要做就注册一个公司来做,继续创业。小明觉着这也是个机会,同意这么干。因为时间比较急,老王就建议小明还用之前老王A公司的名义签下单子,这样更方便,也省时间,然后可以把法人变成小明。后来小明做方案,跟客户谈,最后把单子签下了,在小明的提议下,公司名称和法人都变更了(公司名称变成了B,法人变成了小明),接下来就是具体工作的事了。公司刚开始,老王担心小明忙不过来,就提议让小白(前面提到的老同事)也加入到B公司(新公司名),于是小白以联合创始人的身份也加入到了B公司。股权问题来了:创业嘛,除了埋头苦干以外,也需要把股权梳理明白,小白提议:小明占40%,小白占30%,留20%期权池,老王占10%(老王不参与具体经营),然后老王希望自己能够占到20%,小明和小白都同意了,最终股权结构就是:小明40%,小白30%,老王20%,10%期权池。创业一年之后:小明和小白矛盾频出,小白说想退出,但希望自己在公司还留10%股份(和老王一样,不参与经营)。请问这种情况改如何处理?三人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老王:给了小明这个公司的壳,给小明介绍了第一单业务,日后有业务就会给小明介绍; 小明:负责销售+方案+执行和汇报; 小白:负责执行、财务以及日常所有公司行政事务。矛盾点:小明认为:如果小白和老王都不参与公司经营,公司应该一次性买断老王和小白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应该分给未来创造更大价值的人。老王和小白都认为:小明很无情,有些事是不能用商业规则来衡量的,认为小明不懂得感恩,两人很伤心,两人一致认为,公司应该保留他们的股份,等未来公司做好有新的合作进来了,他们逐步套现退出。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这个B公司的股权如何设计才更加合理?既不伤害三个人的感情,又符合正常的商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