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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创业公司来说,如何平衡兄弟感情和股权?

会员昵称: 提问时间: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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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创业阶段遇到如下问题:故事主要人物:小明、老王、小白小明从学校出来加入了创业公司(以下称A公司),然后在A公司工作了三年,最后A公司创业失败,团队各奔东西(公司没有注销),虽然创业失败,但是小明和A公司的创始人老王、同事小白关系都非常好,也经常联系。1年以后,老王有一个朋友要做营销,老王觉着小明比较靠谱,问小明愿不愿意干,老王建议小明要做就注册一个公司来做,继续创业。小明觉着这也是个机会,同意这么干。因为时间比较急,老王就建议小明还用之前老王A公司的名义签下单子,这样更方便,也省时间,然后可以把法人变成小明。后来小明做方案,跟客户谈,最后把单子签下了,在小明的提议下,公司名称和法人都变更了(公司名称变成了B,法人变成了小明),接下来就是具体工作的事了。公司刚开始,老王担心小明忙不过来,就提议让小白(前面提到的老同事)也加入到B公司(新公司名),于是小白以联合创始人的身份也加入到了B公司。股权问题来了:创业嘛,除了埋头苦干以外,也需要把股权梳理明白,小白提议:小明占40%,小白占30%,留20%期权池,老王占10%(老王不参与具体经营),然后老王希望自己能够占到20%,小明和小白都同意了,最终股权结构就是:小明40%,小白30%,老王20%,10%期权池。创业一年之后:小明和小白矛盾频出,小白说想退出,但希望自己在公司还留10%股份(和老王一样,不参与经营)。请问这种情况改如何处理?三人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老王:给了小明这个公司的壳,给小明介绍了第一单业务,日后有业务就会给小明介绍; 小明:负责销售+方案+执行和汇报; 小白:负责执行、财务以及日常所有公司行政事务。矛盾点:小明认为:如果小白和老王都不参与公司经营,公司应该一次性买断老王和小白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应该分给未来创造更大价值的人。老王和小白都认为:小明很无情,有些事是不能用商业规则来衡量的,认为小明不懂得感恩,两人很伤心,两人一致认为,公司应该保留他们的股份,等未来公司做好有新的合作进来了,他们逐步套现退出。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这个B公司的股权如何设计才更加合理?既不伤害三个人的感情,又符合正常的商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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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 专家回答

高级合作总监

从VC的角度上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吧。我是合作人,但我可能不会合作这样一家股权比较混乱的公司,初创企业股权混乱理不清是大忌。
一开始的股权的设置方案,小明40%,小白30%,老王20%,10%期权池的方案我就认为不妥,即使10%的期权池是由小明代持的,这公司的股权结构最终可视为小明=40%+10%期权池=50%,小白+老王=30%+20%=50%。
这不就是典型的股权随意分配55开的结构么…谁都没有控制权…未来一旦产生分歧是很难处理的事情。
如果10%的期权池是挂在其他人,或者小白或老王名下,那么小明就只有40%,更加没有话语权。
然后分歧果然产生了= =,现在的想法是如何设计公司B的股权更加合理还不伤害大家感情。你自己想想看,在利益分配的基础上还要兼顾感情是多么困难的事情。
这又说到创业者常见的问题了,在对股权这种敏感性问题上,从创业之初开始就应该制定一个通行的方案,比如一旦某个创始人离职后他的股权如何处理,又或者新入职高管或者合伙人的股权应该如何分配,这些基础的原则其实一开始创业的时候就应该说好,先制定好游戏规则,才能有条不紊的把游戏玩好。而中国很多创业者很多都是先把人叫来,大家先玩起来,遇山开山,遇水架桥,等到内部出现问题,自己人打起来了,大家再坐下来慢慢谈最开始的游戏规则到底是什么…
现在按照小白与老王可接受的方案来说,就是小白与老王各留10%在公司内,但是从合作人的角度说,如果我要合作这样的公司,这两人既没有出资在公司,又没有参与公司经营,还是占有公司股权20%的股东,享受一切权益,未来合作人要合作进去,大概率事件这两股东会套现退出,合作人又不傻…你觉得合作人能答应这两个白拿钱不干活不出钱还对公司发展还没有什么贡献的人在公司股东里吗?
解决方案来说,感情是感情,公司归公司,我觉得现在对小明来说不仅仅是要解决目前股权处理的问题,更多的应该是制定一个针对公司股权分配的通行的方案,比如要在公司占股可以,但是老王与小白要作为合作人出资;不出资也可以,但是要参与公司经营或者承诺为公司带来业绩的方式来发放期权;又或者干脆一次性把老王与小白的股权回购等,具体的原则是什么,我觉得小明自己应该与律师第三方机构沟通好,制定一个对公司发展有益的方案,之后再与老王与小白沟通,可以说这是律师或者合作人的意见,小白与老王原来的方案无法被合作人接受,这样的股权设置很有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完成合作,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其实也是损害了作为股东的小白与老王的个人利益,反正合作人早就习惯当背锅侠了~实力背锅!o(╯□╰)o~如果真是朋友,考虑到公司长远的发展与个人的利益需要一个平衡,应该是会接受的,如果只考虑到个人利益,连游戏规则都不接受,那也很简单啊,这盘GG,再来一盘呗~另开个公司小白与老王一分钱股权都不会有的,别做什么合作后套现退出的美梦了~
回答时间:2021/01/27
某先生

回答数:1|被采纳数:0

已经分出去的股份,只能协商购买。协商不成,至多你新建一家企业,把其他股东否决掉的业务放在那边。然后具体看看哪里发展得更好。
回答时间:2021/02/03
某先生

回答数:1|被采纳数:0

矛盾或纠纷多出自于实际所得未达自己的预期,短长期皆是。而就于事情本身来看,小明在法律和公司发展上并没有做错。小白和老王不忿的原因,可以站得住脚的也更多是人情,但就算买断股份这个价格本身就是双方商讨的。因为问题并没有对价格有所描述,我们一件一件来看。老王:给了小明这个公司的壳,给小明介绍了第一单业务,日后有业务就会给小明介绍;小明:负责销售+方案+执行和汇报;小白:负责执行、财务以及日常所有公司行政事务。公司的创始人是小明,负责公司主要经营事物,明面上看应该也是CEO,也就是老大。老王给了小明这个公司创业最基础的这个想法,这部分估值很难评估的。另外介绍了第一单业务,这部分可为两部分:1第一笔业务的利润,利润是可以计算的,10万或是20万,这部分价值其实可以直接换算成公司的天使合作。2隐性价值:和前面一样的帮助公司起步,长久的带来不确定的业务资源。这个不能准确评估,建议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比例就好。小白作为联合创始人
创业一年之后:小明和小白矛盾频出,小白说想退出,但希望自己在公司还留10%股份

细节我们看不到,面上去看,小白还是对公司前景认可的,因为想留下10%股份。小白想退出,可能有几种原因。1两人价值观有冲突。2性格融合问题。小明比较独权,小白收到了委屈或压制无法实现自身价值,小明对小白也不认可。3小白自身对于某些现状无法接受。无比小明以前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加入公司,是下级,但现在公司以小明为主导,心里的挤压过高,而本身也因为能力而无法为公司做出贡献。小白其实本身是作为公司或小明的第一个伙伴的。我们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是小白是否出资,小白是否为公司产生股东到创始人层面的价值。说这个可能有点虚,但如果一个占有公司30%股份的联合创始人只做出花三五千招个员工干的活的话。他其实是不称职的,不管角度是公司还是合伙人。那么我的观点就出来了。小明这么做没错,但他应该在公司角度考虑大局和发展,但适当顾虑到其余两人的人情,说穿了你要想踢了他们起码得付出一个对方满意的价。如果都出资的话。或者其实你可以去部分消减,全部剔除不一定是最好的。老王隐性的天使合作人,不该这么被对待。虽然Business is business ,但做一件事开一家公司身为一个人,道理相通,品德应该被贯穿。这是小明应该需要着重考虑的面,也是需要被尊重和对待的人。小白在我的角度上,如果小白没有出资是需要收回绝大部分或全部股份的,10%过高。虽然他可能最无辜最悲情,我们也可以看到当小明*拼搏的时候应该只有小白是站在他身边的。这时候应该适当的把感情和事情分开。不清楚小白对于占有股份是出于感情还是看好这件事想长久的获得分红,我偏向于后者。如果这样的小明给出一个小白满意的价格就解决问题了,如果是这样建议小明全部买断。谈到生意,本身就伤了感情,按照你的理解去做就好。
回答时间:2021/01/28
某先生

回答数:1|被采纳数:0

作为合作人,说三点普适的道理

1. 我认为创业公司的核心创始人非常非常重要,尤其是中国的创业环境中,老大是不可取代的。这个人必须是内心非常坚强,对公司的发展有使命感,能将所有公司发展的障碍坚决扫除。在合法的情况下,他对这个团队必须拥有绝对的控制力。如果这个没有做到,以后无论怎么样都会面临各种困难。从世俗意义上,老大必须是冷血的,起码在处理公司管理上是这样

2. 为了让这个创始人、核心、老大,拥有绝对的控制力,一开始创业的时候就应该定好各种契约,并一直严格遵守。从一开始就不占便宜,不忽悠团队成员,而是用清澈透明的市场化思维来做事情。在股份上,我认为核心创始人本身,在整个团队里的股份占比,必须大于70&。为了做到这个,如果是新经济创业项目的话,建议引入靠谱的早期合作机构,在我们的支持下做好这个工作

3. 上述两点的基础,是这个核心创始人本身确实得强,有足够的能力、格局、气场、智慧能hold住其他人,不然上面这些都是废话
回答时间: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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