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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成本法后续计量的长期股权合作持有期间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分录:
借:应收股利
贷:合作收益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与交易性金合作产和可供出售金合作产会计处理相同,而且成本法下除了初始确认分录和这笔分录之外,持有期间再无其它分录;
如果长期股权合作按权益法后续计量,则视作合作成本的返还,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合作——损益调整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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