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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会员昵称:言先生 提问时间: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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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 股权激励的目的。②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③ 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 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 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权益的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 及占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
④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 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 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的姓名、职务、可获授的权益 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⑤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 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 和行权安排。
⑥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⑦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⑧ 上市公司授出权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⑨ 调整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者行权价格 的方法和程序。
⑩ 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 值的确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合理性、实施股权 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⑪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⑫上市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以及激励对象发 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
⑬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⑭ 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