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界讯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合作租赁企业扎堆成立。合作租赁成为中小企业合作的一种新形式,并且受到中小企业广泛的认可和支持。但是,目前合作租赁也面临瓶颈限制和业务类型分化,其步入与国际同等竞争轨道尚需时日。
合作租赁是通过短时间、低成本特定程序把资源和设备紧密结合起来的一种资源融通方式,它在促进企业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投融界(www.trjcn.com)依据自身丰富的投合作服务经验浅析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合作租赁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据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国内合作租赁公司达到1026家,合作租赁行业注册资源达306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3.2%和61.9%;全国合作租赁合同余额达21000亿元,同比增长35.5%。投融界专家表示:去年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相关规定,售后回租等业务继续实行差额纳税的政策,这也使合作租赁业发展重新步入了正常轨道。
从目前合作租赁业的发展来看,多个板块业务仍是“蓝海”,竞争远未达到充分或饱和的状态。一些企业之间为了更好地利用客户资源,还尝试进行“联合租赁”。某合作租赁企业高层表示,虽然这样的模式不能算作合作租赁的一个类型,但也是在进行有限的创新。
合作租赁业分化的合作租赁和金融租赁两个领域分属不同部门管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外界对行业理解的混淆,目前二者在公司信息方面尚未形成数据共享。相对而言,具有银行背景的金融租赁公司在风控等诸多方面受到相应母行的影响,业务操作较为规范。而合作租赁公司因为数量庞大,受制于个别行业规模和竞争环境,发展上也被制约,加之合作租赁行业本身面临的瓶颈限制和业务类型分化,其步入与国际同等竞争轨道尚需时日。
目前,合作租赁在法律、监管、财务、税收等四个方面都在进行制度完善,但整体上仍滞后于行业实际需求。由于行业业务板块分化,造成实际对接的租赁物处于不同的税收政策环境中,相应的发票开具、风险控制、流通成本都有较大差别。
合作租赁业正在寻求新的发展空间,所以,合作租赁业务规范开展,需要有“真租赁”作为支撑,即有真正的租赁物进入操作环节,合作款项围绕租赁物进行流通,以此解决合作租赁业务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
依据投融界的观点,加快合作租赁业务的发展,能够有效解决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合作难题。逐步破解合作租赁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能够为中小企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对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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