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确认合作费用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合作租入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长期借款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的合作费用,换一个角度,我们可将其理解为由于合作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也可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合作而产生的利息,因为合作租赁本身就包含了合作的目的。
例:2018年1月1日采购某项固定资产,总价款30000元,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分别付款10000元,折现率采用10%。
那么,采购时的会计分录应该为:
借:固定资产24868.52。
未确认合作费用5131.48。
贷:长期应付款30000.00。
这个分录怎么理解呢?
我们来做一个假想:站在时间价值的角度来看,如果现在一次性付全款,那么只需24868.52元,可是我们付款了吗?没有,拖欠了这笔款项,正是由于拖欠了,后面3年慢慢偿还,所以会产生拖欠的利息费用5131.48元,这个费用应该是记入财务费用的。可是为什么没有记入财务费用呢?这是因为拖欠的时间为3年,那么很显然应该在3年之内分别记入财务费用,而不能现在就记入财务费用,所以我们就暂时放在了未确认合作费用,等以后确认的时候,再从未确认合作费用确认为财务费用,如此,未确认的费用终于得到确认了。
未来3年是这样的。
第1年末摊余成本:
=24868.52×(1+10%)-10000=17355.37。
第1年的财务费用:
=24868.52×10%=2486.85。
借:长期应付款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借:财务费用2486.85。
贷:未确认合作费用2486.85。
第2年的摊余成本:
=17355.37×(1+10%)-10000=9090.91。
第2年的财务费用:
=17355.37×10%=1735.54。
借:长期应付款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借:财务费用1735.54。
贷:未确认合作费用1735.54。
第3年的摊余成本:
=9090.91×(1+10%)-10000=0.00。
第3年的财务费用:
=9090.91×10%=909.09。
借:长期应付款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借:财务费用909.09。
贷:未确认合作费用909.09。
经过3年,长期应付款被支付完毕,未确认合作费用5131.48元也刚好被全部确认为财务费用了。
即:2486.85+1735.54+909.09=51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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