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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界> 问答> 创业>中消协发2017“双11”网购调查结果:聚美优品网易考拉等多平台涉嫌假冒伪劣,你怎么看?

中消协发2017“双11”网购调查结果:聚美优品网易考拉等多平台涉嫌假冒伪劣,你怎么看?

会员昵称:7159701949 提问时间: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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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2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17年“双11”网络购物价格、质量、售后服务调查体验报告》,《报告》显示,包括聚美优品、网易考拉海购、蜜芽网、拼多多、贝贝网、国美在线、京东、淘宝等多家平台在内的相关店铺,均被发现涉嫌销售仿冒品,部分仿冒品还出自该电商自营店铺。2月8日,网易考拉发出公告,指出所售雅诗兰黛为正品,并认为海内外商品版本不应差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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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先生

回答数:5|被采纳数:0

“假货”其实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卖假也非电商平台独有现象,无论线上的电商平台,还是线下实体店,售假买假现象均不同程度存在。对此问题,个人认为应该从两方面辩证的看。 一是“打假”势在必行,是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国家、电商平台和品牌商为此都出台了许多的规定和具体措施,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执法部门+电商平台+品牌商”的合作打假机制的形成等。 2017年,淘宝更是以姚某出售假冒玛氏皇家猫粮损害其商誉为由将姚某告上法庭,并最终得到了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的支持,被认为是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应该说各种法律和措施的出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得到了比较好的控制,维护了商家的合法权益。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为什么国家、平台、品牌商采取了如此多的打假措施,售假买假现象“涛声依旧”。2016年马云在阿里巴巴合作者大会的一段话可能给出了答案:“生产正品和仿品可能就是同一个工厂,他们的产品不见得比正品差,同时有更好的价格”。任何市场行为都由市场规律决定。一双阿迪或耐克的鞋动辄上千元,而仿品可能只要百十元。有买方市场就必有卖方市场。正是因为假货的性价比远远高于正品,才出现大量的消费者知假买假的现象。因此,在法律层面固然要加强对品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但是,提高生产技艺、降低商品成本,提高商品的竞争力,可能才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道。
回答时间:2021/02/02
钟先生

回答数:6|被采纳数:1

对于这个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郑直认为:
对于中消协发布的2017“双11”网购调查结果称聚美优品网易考拉等多平台涉嫌假冒伪劣,网易考拉做出了强硬的回应,可以说让很多人感到意外。网易考拉强硬的背后,是要维护直购行业岌岌可危的名誉。网易考拉在网易整个业态中的地位在不断上升,使得网易越来越重视跨境电商的生意。
目前网易考拉的网站首页和搜索栏都用醒目的字体标注了声明公告,官方微博也发出公告回应称,现已确认,所涉这款雅诗兰黛眼部精华为海外正品商品。“该商品采购来源链路清晰可靠,为海外正常在售的正品商品。”网易考拉表示,这款为中消协鉴定为“仿冒”的产品为雅诗兰黛的海外版本,并表示已向中消协提供清晰可靠的正品凭证。
同时,网易考拉对中消协所使用的鉴定机构资质提出质疑,认为该机构不具备该商品的鉴定资质,出具的报告结果是“完全错误的”。网易考拉海购称,已同步向中消协业务主管单位国家工商总局提起监督管理建议,以捍卫平台声誉。
网易考拉海购、京东全球购和聚美优品极速免税店这种自营电商平台最近两年成长较快,这是因为他们在代购、海淘中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市场定位,杀出一条血路。但是这类海外直购平台面临着供应链管理的难题,其中“出口转内销”就是一大问题。
一些在国内生产的商品,在保税区的仓库待一圈以后,就可以拿到清关证明,洗成海外产品的身份,身价暴涨。这也是为何之前传说网易出事的雅诗兰黛产品是因为境内外产品版本差异,针对这种说法,网易也做出了清查和回应。
至于这件事情之后还会怎样发展,我们拭目以待。
回答时间:2021/01/27
唐先生

回答数:4|被采纳数:0

对于网购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事件的频频发生,作为消费者应当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
1.依据《消法》第39条的规定,消费者在网购中遇到的被侵犯权益的情况,大致可以通过以下五种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协调解;
(3)向行政部门投诉;
(4)如果有仲裁协议的可以提请仲裁;
(5)向法院起诉。
2.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网购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消法》第44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网购平台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销售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承担的赔偿责任更重。
依据《消法》第55条的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增加赔偿商品价款三倍的费用,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如果提供商品造成消费者或他人死亡或者严重健康损害的,还要承担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款。
4.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还有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50条的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时间: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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