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之初的股权比例分配问题是一个令人非常头疼的问题,相信很多人都很好奇,那些成功的企业在创业之初是如何分配股权的,我们不防来看看餐饮界的明星——海底捞是如何做到的。
1994年,在四川简阳,4个年轻人开了一家只有四张桌子的小火锅店,这就是海底捞的第一家店。现在海底捞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勇当时没有出钱,其他三人共凑8000元钱,4个人分别占25%的股份。后来,这4个人结成了两对夫妻,两家人各占50%的股份。
随着企业的发展,张勇认为另外3个股东已经跟不上企业发展的步伐,于是毫不留情地先后让他们离开了海底捞,只保留股东的身份。张勇最先让自己的太太离开,2004年又让施永宏的太太也离开。
2007年,在海底捞成立13年之后,企业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这是张勇决定让无论是从股权投入还是时间和精力的付出都与他不相上下的老朋友施永宏也离开海底捞。
在施永宏离开的同时,张勇以原始出资的价格,从施永宏手中买回了18%的股权,张勇成为了海底捞的绝对控投股东。
当施永宏被问及此事时,他却如此回答:“不同意能怎么办?一直都是他说了算......后来我想通了,股份虽然少了,赚钱却多了,同时也清闲了。还有他是大股东,对公司就会更操心,公司会发展得更好。”
海底捞以不可思议的方式解决了股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完美解决,一方面是因为海底捞从一开始在经营上就是张勇为主、施永宏为辅,另一方面施永宏的宽宏、大度同样功不可没,否则,少了他的配合,事情同样没办法完美解决。
在股权比例均等的情况下,要保证基业长青,就必须学习海底捞,学习张勇。根据企业发展所处的阶段,随时调整股权架构。协商或者内部回购的方式,都可以考虑。
那么企业在划分股权结构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基本上可以总结为如下几点:
1、股权结构不宜平均化
股权结构平均化,是许多初创型企业比较普遍的问题。几个好兄弟一起创业,那么股权比例就平均化吧。短期内还好,一旦企业开始盈利,每个人的贡献不一样,此时股权结构平均化就会带来很多问题。这样的股权结构在中国比较常见,一开始大家想得很好,但最后大多不会有好的结局。
虽然在国外一些股权平均的合伙创业者也能够将企业做大做强,但在中国更多的还是一股独大。因为当一个企业有了大股东,也就意味着他有决策中心,剩下的小股东,又不缺话语权。基于这样的模式,既能够保持不同的意见,又有人能够拍板。
2、利益结构合理化
合伙初创型公司多数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呈现,出资形式并非仅限于现金。除了现金之外,还可以是实物、技术、知识产权等。因此,现金意外的出资形式,需要经过合伙人的协商,按价值设定股权比例。
这也就意味着,股权比例包括现金、工作能力、原来的背景和将付出的贡献三个部分。初创型企业股权比例的划分可参照这三个方面。
利益机构合理化,是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根据贡献划分股份,该拿大股的理应得到最大的股份,未做贡献的就不能拿股份。例如:销售型公司,股份较多的是那些负责营销的创始人。同样,在产品型公司内,负责产品研发的创始人往往是大股东。基本的原则就是,股权只发给不可被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权。
当然,不排除某些公司在上市之前,为了鼓励员工,采取股权激励措施,从而影响创始人的股权有所增加或减少。不过,为了方便起见,初创型公司在进行股权分配时可不予考虑这些因素,而是对创始人的股权比例进行一个大致的盘点。即便略有偏差,但大致方向上能够保持一致即可。
股权是一个创业团队的重中之重,所以我想提醒想要创业或者已经开始创业的朋友,一定要慎重地对待股权分配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将来必然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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