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又称为“审慎调查”,这项调查来说对于公司并不陌生,不管是企业需要合作还是企业的并购,相信企业都经历过所谓的尽职调查。对于收购方来说,这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直接影响到你日后是否决定收购,日后运营的方向。那么,企业并购尽职调查的途径是什么?需要坚持什么原则?
企业并购的实施过程中,收购方需要对并购对象进行了解,这就需要在并购之前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可以是约见目标公司的代表人员、通过目标公司的公开出版物、目标公司的专业顾问等了解目标公司的详细情形。下面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的关于企业并购尽职调查的途径。
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的途径:
1、目标公司。
调查目标公司就是约见目标公司的代表人员,当面详谈,并向目标公司索要一些目标公司的文件,如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股东名册、股东会议与董事会记录、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子公司分公司分布情况、雇员福利计划以及相关的保险报告、各种权利的证明文件、资产目录、重要的合同等等。这些文件资料在目标公司同意并购并愿意积极合作时,是可以比较容易得到的。
2、公开出版物。
有关目标公司的一些情报、资料,会在公开传媒如报纸、公告、通告、公司自制的小册子予以公开或披露,特别当目标公司是上市公司时。研究这些公开资料,也可以掌握目标公司相当一些情况。
3、目标公司的专业顾问。
并购方可以面见目标公司的专业顾问,如律师、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的具有独立的商业顾问。通过与他们的交谈,把握目标公司的整体情况。当然,这些顾问能够披露目标公司的情况,往往也是基于一个前提条件,即目标公司同意披露。
4、登记机关。
目标公司的情况,还可以从一些登记机关获得,如从公司登记机构处,了解目标公司的发起成立日期、存续时间、公司性质、公司章程、公司资源与股东、公司经营报表等情况;从土地登记机构处,了解有关目标公司的土地、房产的权利、合同、各种物权担保和抵押、限制性保证和法定负担等情况;从车、船登记机构处,了解汽车、船只的数量、购买情况、使用与转让情况;从税务登记部门了解目标公司的纳税情况,有无税收争议等。
5、当地政府。
当地政府(包括其相关职能部门)是极为重要的信息来源,它可以提供有关产业政策的新动向,哪些产业受鼓励?那些产业受保护?哪些产业受限制甚至禁止?当地政府最清楚。有无可能影响目标公司资产的诸如征用、搬迁、停建、改建等近、远计划?目标公司是否要被整顿、改造?许可证的发放会不会有变化?等,也都需要向当地政府了解,此外,有关目标公司的环境问题,特别是环境责任,需向环境机构了解。有关目标公司建筑问题,需向建筑规划部门、消防部门了解。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6、目标公司的供应商、顾客。
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可能找目标公司的供应商、顾客进面谈,了解他们对目标公司的所知、所感。旁观者清,有时也许他们的信息与感觉会更加真实可信。
以上就是企业并购的时候需要走的一些途径,但是还需要坚持一定的原则,不能只为了走途径,而忽略了一些需要遵守的原则。那么,尽职调查的一些原则有哪些呢?
尽职调查的原则
1. 明确目标,抓住重点
首先,买卖双方必须跟律师明确并购目标。之后,律师再根据目标,重点关注相关信息和资料,才做到有的放矢,迅速地在众多繁杂的资料中找到真正有价值、密切联系的内容。
2. 严守秘密,签订协议
尽职调查势必会涉及到企业的大量商业秘密,而尽职调查作为企业并购的前期环节,并不能保证并购将成功进行到底。因此,保密原则在尽职调查的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卖方通常会在买方尚未接触任何资料之前,要求进行尽职调查的人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但保密协议应当允许买方和其顾问就保密信息进行全方位的讨论并提出建议。
3. 客观公正,信息完整
尽职调查人员在搜集信息的过程中,一定要客观公正,不能带有个人主观看法,更不能为了迎合委托人的需要,大肆包装甚至扭曲事实。同时,搜集的信息还要尽量全面,不能有意取舍。努力发现信息之间的联系,尽可能地反映出真实的一面。
4. 方配合调查,促成交易
很多时候,卖方(被调查方)认为内部资料涉及到商业机密,不愿意提供给调查者。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尽职调查是双方加深了解的过程,这一关键环节能否有效地进行关系到后面的并购能否成功。卖方积极配合调查,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当然,也不能完全没有原则的配合。一般会在订意向书的时候,事先约定好披露范围。
关于“企业并购尽职调查的途径是什么?需要坚持什么原则?”的全部介绍就到这里了,尽职调查工作的了解不管是收购方还是被收购方都要清楚的了解,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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