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发展至今,诞生了很多互联网公司,但留下来的并不多。其实,导致互联网公司死亡的原因有很多,要是遇到恶劣的商业环境,那属于天灾,谁也避免不了。
但是,俗话说得好,最好的年景里也有人赔钱,最差的年景里也有人赚钱。所以,把互联网公司的死亡归结于外部原因,我认为那是不负责任的。
那些死亡的互联网公司到底有什么共性?我总结了六大原因:
第一大原因,拷贝国外的商业模式。
早些年,大家都在拷贝美国模式。要的是眼快、手快,在美国看到出现了新的商业模式,就打个时间差,立马把它带回中国,抢得先发优势。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在美国那边发布一个新产品,我们这边的人很快就能读到对它的相关报道,而且还是中文的。还有,包括VC也会把一些好的模式介绍到中国来。
国内BAT这样的巨头公司,在解决了生存问题之后,也会密切关注全世界的新模式。在模仿的过程中,它们也更有能力去解决遇到的一些问题,比如政府公关。而小公司一旦遇到这样的问题,可能就做不下去了。所以,如果把拷贝美国的模式作为一种核心竞争力的机会已经不存在了,而且我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模式。
再者,美国互联网的发展程度与中国不一样。虽然中国网民基数庞大,但大多是低收入人群,美国的几亿网民却是中产阶级。两个国家的文化、背景、业务习惯都不一样。所以,假如把美国模式搬到中国来,也要有所变化才行。
这几年互联网里很多人都存在浓厚的投机心理,盲目地拷贝,不愿意探索,结果拷贝过来却发现不符合中国国情,最后变成了水土不服。这种简单的模仿,成功率一定很低。
最有力的证明就是,曾经一些国际互联网巨头得意洋洋地来到中国,带着他们已经在美国被证明成功的商业模式,但最后的结果都是水土不服。所以,创业公司更不要梦想着单凭拷贝国外模式就能做大,你第一没钱,第二没用户,凭什么做大?
第二大原因,模式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对用户没有价值。
比如,早几年SP大行其道,这种增值服务通过手机收费,实际上是一种微支付,每个用户每个月花五块钱到十块钱。这是非常好的模式,但是很多SP急功近利,不是考虑着怎么把服务做好,而是把用户当成羔羊。设计出各种各样的欺诈陷阱,很多用户被“订”了很多服务,自己却一点都不知道,有的SP甚至直接勾结运营商从用户账户上强行扣钱,最后把这个行业全给毁掉了。
再举个例子。比如说,像E-mail营销,本来是一个很好的东西,有商业价值,但是后来很多人发垃圾邮件肆无忌惮。结果,发展到最后,用户对做营销的E-mail看都不看。今天,靠邮件和数据库营销的公司基本上已经没有了。
我一直强调,如果要把一件事做成功,你一定要重视用户价值,一定要把用户价值放在公司的收入之上。这在互联网创业当中已成为一个规律——得民心者得天下。相反,如果不重视用户价值,为了公司一时的商业利益,对用户不是过度开采,就是做出伤害用户利益的行为,最后用户忍无可忍,还是会用脚投票抛弃了你的。
第三大原因,没有从用户出发,缺乏核心产品。
比如说,纯粹以互联网广告、营销为主的公司。我一直认为,互联网行业中一个完整的商业模式,一定要有产品,而且产品一定是为用户服务的,这样才能创造商业价值。
因为你创造了价值才有用户,在用户的基础上,你才能够建立你的营销模式。但是,我见过有些公司缺乏市场模式,不知道怎样细分市场,没有一个用户模式,也不知道瞄准什么样的用户人群。
第四大原因,没创造什么产品,企图依靠资源获得成功。
有的创业者一开始就说,我能搞到什么资源,我就可以怎么样。后来事实证明,这样的公司肯定不会成功。比如,有的人动辄就讲,我的某个亲戚在做什么,我认识运营商电信的什么领导,他可以给我什么样的资源。
或者说,原来我和政府打交道,我可以从政府拿到什么样的资源。听起来,你会怦然动心,让人觉得他和政府、运营商、大国企合作,说不定就能挣出钱来。
这种公司最缺的,是对互联网精神的理解,它根本就没有为用户服务的意识,所以它根本不会形成用户基础。没有坚实的用户基础,商业模式越复杂,做事情的难度就越大。中国成功的互联网公司,基本上见不到只依靠政府的支持就能成功的。互联网创业没有一种用户至上的服务精神,没有一种吃苦的奋斗精神,很难做成功。
第五大原因,商业模式太过复杂。
有一些商业模式有产品支撑,但是比较复杂。这种商业模式不光要满足用户,还要把产业链上下游联系起来。它处在中间,只有同时满足上下游企业,此类模式才能做下去。
比如说,以前出现过不少做城市生活社区的搜索网站。首先,它要说服商家与它合作。但商家却关心它的用户数量多不多,你用户多我才愿意和你合作。同时它还要鼓励用户上线,用户却说,你都没有什么商家,我上来找什么东西?所以,它们就变成了两线作战。
很多人觉得这种模式有成功的可能性,但是我认为失败率相当高,因为这对他的企业资源和运营有高标准,严要求。它永远存在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困惑。而实际上,真正能成功的模式,都是要单线作战的。最终我可能要搞定几方,但是刚开始的时候,一定要先能解决一方。
第六大原因,就是太早挣钱的模式不容易成功。
从做大的角度来讲,互联网公司刚开始的模式一定看不清。道理很简单,如果模式很清晰,巨头都来做,哪还给你机会。
如果有些商业模式一出来就有明确的收入,这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商业模式确实很好,但是模仿者众多,巨头也会模仿。另一种情况是,早期挣到钱之后,容易让团队产生小富即安的感觉,很可能就变成一个小盆景——能挣小钱但是做不大。
所以互联网上有一个现象:很多企业盈利模式特别明确,却由于过早挣钱,反而不能做大。比如像马化腾,当初也没想清楚商业模式,当他拥有了几亿用户以后,很多东西就豁然开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