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享单车到共享汽车,从共享KTV到共享充电宝……在共享经济的风口上,似乎身边的任何一个物体,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共享的目标。这也印证了科技商业预言家凯文·凯利的观点:未来拥有资源的“使用权”比拥有“所有权”更有价值,未来将会有更多东西被共享。而对于人口较为集中的影院,自然也成为了共享经济落地的最佳场所之一。
在个人看来,影院“共享”的本质是互联网时代下的一种新型的影院业态。为何这么说?我们先来看看目前影院市场上比较火爆的共享经济产品。
共享按摩椅
一般置于影院大厅,多台整齐并排。使用上,按摩椅无需下载APP,用户扫描二维码付费即可体验。综合多方采访数据来看,一台普通商用按摩椅的成本是4000元至6000元,高档的在10000元左右。收费模式分为多档,如6分钟/6元、12分钟/10元、20分钟/15元。除了按摩功能之外,有些座椅还能安装有USB接口,可以扫码支付给手机充电。
共享充电宝
这种装置的操作流程与共享单车相似,在扫描二维码和缴纳一定金额的押金之后,就能从机器中取出充电宝来。在收费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充电免收费,收入来源靠广告。可供用户免费使用,但连接时必须下载相应的APP。APP上会推送一系列的广告,公司靠这样的经营模式来获取利润;充电收费模式。用户扫码付款后,就可即插即用,一元一小时,不需要押金,也没有强制性的广告推送;租赁模式,充电限时免费。
这也是时下最流行的共享充电宝商业模式,用户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押金,自主租借充电宝,可以异地归还。具体来讲,租借需要押金100元,第一小时免费,之后1元/小时,每天10元封顶。
共享KTV
miniKTV,也称“共享KTV”。使用时,需用微信登陆,方可进行录歌,录好的歌都会保存在与微信账号绑定的友唱、咪哒等账号下,支持单首或者是制作成专辑分享给好友和分享到朋友圈。价格方面,主要分为两种模式:按单曲点唱每首6元;按时间付费,半小时28元,一小时48元。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价格就像打车一样会实行动态浮动,高峰时间价格有所上涨。
这种将线下的卡拉OK模式加上互联网的分享和娱乐性,无疑是吸引用户的因素。都市的新生代年轻人,可以在逛街之余就近找个共享KTV,想唱就唱;也可以在看电影早到等开映的间隙,唱两首消磨时间;而一时兴起的唱歌念头,也能随便拉一个同伴就去嘶吼。
除了上述几种共享产品,市场上还出现了共享健身房、共享雨伞、共享睡眠仓、共享停车位等,不管是哪种共享形式,他们存在几个共同点:以互联网技术连接产品与云端,实现无人值守和移动支付;这类商业模式投入成本低、技术成分低,容易被复制;有效的整合利用了资源,更加的方面了人们的生活。这也就对应了前面我们所说的影院“共享”的本质是互联网时代下的一种新型的影院业态。
作为一种影院业态,其任务目标无非源于两种,一是可直接创收,二是可支撑起影院的流量入口。那么影院共享产品能做到吗?
首先,从盈利模式上看,共享产品都是通过扫码付费来获得盈利,但扫码的形式涉及个人隐私,使用户的信息安全不能达到保障,可能遭到大家的抵触;加上公用设备损坏概率大,设备维修费用居高不小,如此,便面临着盈利模式不清晰的困境。
对于影院而言,共享产品的着眼点不在于盈利,而在于流量导入
格局商学光谷分院院长王文豪表示,任何一个共享项目要成功至少要满足三个条件:客户需求、市场空间、高频次使用。
以共享充电宝为例,一是充电需求本身就是刚需高频,除了在家里、办公场所等固定场所之外,其他的移动情况、应急情况等充电都要使用充电宝,加上智能手机电量基本很难完整支撑一天的电量,充电宝本身确实存在非常大的需求量,市场既在、用户成熟、需求量大;第二,充电宝本身重量重、体积也不小,又不像化妆包或者钱包一样有一定的个性化空间和身份标识作用,实用性更加明显,所以被共享的可能性更大;第三,充电宝本身比单车等更容易管理和品控,被破坏、电池使用情况等更容易被检测。正因如此,诸如此类的共享产品,必将受到观众的亲睐,这无疑是吸引人流量的有效切入口。有了流量,那么票房就完成了一半。
在笔者看来认为,基于互联网时代的共享业态是影院未来的发展趋势。如果影院将一些细分领域的闲置资源及消费者普遍的需求存在充分发掘出来,并把它们当作诸如卖品一样的商业业态来打理,与电影票捆绑经营,使其成为一种影院标配也未尝不可。但前提是,必须吸取共享单车的管理教训,建立起一个很好的运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