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58-9000 咨询/投诉热线:18658148790
 

投融界> 问答> 其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合作者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如何申报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合作者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如何申报

会员昵称:马先生 提问时间:2021/01/10

分享到:
问题描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合作者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如何申报
阅读更多
您还可以输入 1000
1条回复

王辉 专家回答

合作经理

1.申报及缴库期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合作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合作人应于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查帐征收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合作者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当年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应补交税款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缴清。
合作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应报送汇总所有企业取得所得情况的《查帐征收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合作者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汇总),同时附送所有企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2.申报表的补充和更正重报。
纳税人报送的会计决算报表和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其所附有关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按地税机关有关邮寄申报及申报管理的规定要求限期补充或更正重报。
3.延期申报和缓缴申请。
根据市局京地税征〔1995〕426号、〔1996〕1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因特殊情况申请延期办理纳税申报,应在征期前5日内到税务所领取填写并报送《延期申报申请表》,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在征期内填写并报送《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表》、《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及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按审批权限审批同意后,可在准予期限内办理。纳税人逾期申报、逾期缴纳税款按《征管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纳税人的申报责任。
纳税人对纳税申报表及其附送的有关资料内容的真实性、税款计算的准确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有违法行为的,应按《征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接受税务机关处罚。
五、纳税人应提交的申请项目。
(一)报送事项
纳税人应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需审核、报备的有关事项(包括经营期内主管税务机批复有关事项的批件),如财产损失、弥补亏损等。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报送有关审核、报备事项,承担有关文件规定的法律责任。
(二)退税
纳税人发生《征管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退税情况,应及时提交有关申请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按《征管法》第三十条规定受理纳税人的退税申请,应及时予以核实并按规定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季度(或月份)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应在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六、税务代理有关规定
纳税人不能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可通过税务代理,从而达到税务机关规定的自行申报纳税要求。纳税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委托有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纳税,双方应签订代理协议或合同,明确代理与被代理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如纳税人提供的申报资料、情况不实以及中介机构虚假代理的,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处罚。
回答时间:2021/01/25
在线客服
手机APP
微信订阅
今日已有0人投递合作需求

金额

输入手机号码

立即申请

扫一扫,加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