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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可供出售的交易性金合作产中属于权益工具合作的,其减值损失是不能通

会员昵称:边先生 提问时间:202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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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为什么可供出售的交易性金合作产中属于权益工具合作的,其减值损失是不能通过损益转回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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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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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债务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还是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都应计入资源公积,因为资源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源相关的贷项。资源公积是指合作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合作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源部分的资源。但是减值的转回是有区别,债务工具可以通过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权益工具应该通过资源公积转回,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债务工具一般其涨跌不大,而权益工具涨跌幅度相对较大,如果将权益工具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从而影响损益,很容易就造成上市公司可以随意操控利润。nn  因此,在会计操作要点中,可供出售的交易性金合作产中属于权益工具合作的,其减值损失是不能通过损益转回的,而权益工具的未来现金流量,本身就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是否减值消失不能有充足证据支持,所以国家为了防止上市公司违规操纵利润来掩饰报表,禁止权益性工具的减值通过损益转回,而是要求计入资源公积,待处置时计入损益。n  可供出售金合作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源公积(无论借方或贷方余额),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nnn  确定可供出售金合作产发生减值的会计分录:nn  借:资产减值损失【按应减记的金额】nn  其他综合收益nn  贷:其他综合收益nn  可供出售金合作产-公允价值变动【按其差额】nn  借:资产减值损失nn  其他综合收益nn  贷:可供出售金合作产-公允价值变动nn  快速计算:nn  方法(1)=初始成本-减值时的公允价值nn  方法(2)=上期末的公允价值-减值时的公允价值-资源公积nnn  一、资产减值损失转回nn  (1)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nn  借:可供出售金合作产-公允价值变动【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nn  贷:资产减值损失nn  (2)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合作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应通过权益转回,不得通过损益转回。nn  借:可供出售金合作产-公允价值变动nn  贷:其他综合收益nnn  二、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得转回:nn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合作,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合作或衍生金合作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合作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得转回。n
回答时间: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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