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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原则是什么?

2019年12月24日15:25
信息来源:网络

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有合作人的入驻,有合伙人的加入,同时也有时候会伴随着合伙人的退出,而这个时候股权都会发生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谨慎的对待,毕竟股权是公司的命脉。那么,今天我们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股权转让原则是什么?

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是指股东有权自由转让其享有的股东权。尽管现实生活中股权转让来自方方面面的限制,但是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仍然被各国所采用企业股权转让的原则和限制企业股权转让的原则和限制。其原因在于股东的股权转让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之一,该制度的确定甚至早于公司制度的确立。

公司股权又称股东权,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既是财产权,又是社员权。以其行使目的为准,股权可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此种分类方法是股东权最为重要的分类方法。

公司股权转让原则

公司股权转让的两项基本原则是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和股权的概括转让原则。其中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是指股东有权自由转让其享有的股东权。尽管现实生活中股权转让来自方方面面的限制,但是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仍然被各国所采用企业股权转让的原则和限制企业股权转让的原则和限制。

公司股权转让的需要

一、人合的需要

有限责任公司对股权转让加以限制主要是出于人合的需要;

二、加强及董事、控制股东忠实地履行义务的需要;

三、反垄断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需要;

四、国家经济安全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需要

企业股权转让的原则和限制文章企业股权转让的原则和限制出自

按限制来源分类,对股权转让的限制可以分为法定限制和意定限制。法定限制是指法律法规对股权转让所作的成文法意义上的限制。法定限制按法律规范的效力不同又可以分为禁止性法定限制和授权性法定限制。禁止性法定限制是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限制股权转让的情形,并且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章程等意定的方式加以排除适用。授权性法定限制是指法律法规对于股权转让规定了明确的限制转让的情形,但是如果当事人通过协议或章程等意定的方式作出了另外的规定,则当事人的约定的效力优先于该法定限制

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务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6、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关于“股权转让原则是什么”的全部介绍就到这里了,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是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的,才能保证企业在正轨上发展。

注:系本文编辑转载,来自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投融界立场。如内容、图片有任何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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