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合作公司的时候,往往需要具备很多的条件。本文从金合作产管理公司和非金合作产管理公司出发,为您介绍这两类不同的公司注册条件分别有哪些,希望对大家注册公司有一定的帮助。
根据《金合作产管理公司条例》相关规定,设立金合作产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金合作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源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二、金合作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三、金合作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四、金合作产管理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总裁对外代表金合作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金合作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五、金合作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
六、金合作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非金合作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
一、满足注册资源最低限额。
二、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以上是合作公司注册条件介绍,更多关于公司注册的信息,敬请关注相关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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