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创办企业的时候,往往会听到关于资源金的事情。那资源金是什么呢?应该如何确认?法定额度是多少?
资源金(Capital)根据我国《企业财务通则》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有法定的资源金。资源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源。”我国现行《公司法》实行认缴资源制,即实缴资源与注册资源不一致的原则。资源金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源金被称为股本,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一般企业的资源金被称为实收资源。
确定
一是实收资源制,即在公司成立时,必须确定资源金总额,并一次认足;
二是授权资源制,即在公司成立时,虽然也要确定资源金总额,但是否一次认足,与公司成立无关,只要缴纳了第一期出资,公司即可成立,没有缴纳部分委托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进行筹集;
三是折衷资源制,要求公司成立时确定资源金总额,并规定首期出资的数额。
法定额度
法定资源金指创办企业必须持有最低数额的资源金。修改前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源的最低限额(即资源金的法定额度)的主要规定为:
(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源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源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2)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源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源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源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现此两条已被删除。现对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源金无最低限额要求。
了解资源金的相关知识,对于大家创办公司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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