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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盲骗”到“精准诈骗” 个人信息没有被泄露很罕见

2016年08月29日16:54
信息来源:投融界

原标题: 从“盲骗”到“精准诈骗” 个人信息没有被泄露很罕见

  一位准女大学生被骗走学费而不幸**的消息最近引发了大家对诈骗这一话题的高度关注。昨日记者采访了360首席反诈骗专家裴智勇博士了解到,任何陌生人要求去ATM进行转账操作的情况,一定都是诈骗。而当下诈骗的趋势已由之前的“盲骗”发展到了如今的“精准诈骗”。

  90后成为网络欺诈对象

  裴智勇博士透露,现在诈骗的新趋势主要有两个特点,一个是以前骗子都是“盲骗”为主,海量发出什么中奖啦之类的短信,能骗几个是几个,瞎碰运气。现在不一样了,骗子会通过不法渠道获得个人信息,对个人进行“量身定做”的精准诈骗,这种骗术越来越难被当事者识破,因为骗子知道这么多真实准确的自己个人信息。第二就是,90后青年群体已成为网络诈骗主要受害者,一半以上都是这些年轻人。而且一半左右的受害者居然都是主动转账给骗子的。主要被骗原因并非是“贪便宜”或者“太笨了”,而是因为完全不知道有这种骗术存在,完全没有保护自己的意识而被骗子轻易忽悠了。

  陌生人要求ATM转账不要信

  所以,裴智勇博士给大家支招儿“防骗”:首先要充分意识到目前有这类骗术普遍存在这一点,有保护自己的先决意识,要假设自己的个人信息已被泄露。“说实在的,现在个人信息没有被泄露的情况反而很罕见。”然后就是只要是陌生人的来电,无论他能说出多少你个人具体的信息,无论他说自己是公检法的,还是银行学校的,他知道你的父母名字、家庭住址、学校专业等等,最好全都果断挂掉电话,同时拨打官方机构电话求证。再有就是任何人要求你去ATM进行转账操作,还要求你在一定时间段必须完成,那一定都是诈骗。

  低资费虚拟号易被盯上

  1705、1707、1708,大学生从社会渠道上买来这些号码时,都被告知是移动号或联通号,为何现在这些号码又变成了虚拟运营商所有?这要追溯到三年前。

  2013年,工信部发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开始试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被允许进入的企业就被称为“虚拟运营商”。虚拟运营商不建立通讯网络,而是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运营商那里租用通讯网络的使用权,相当于“批发商”,一次性从传统运营商处“批发”上网流量、语音通话分钟数、短信数,然后设计成不同资费套餐向手机用户销售。

  为了吸引用户、抢夺市场,虚拟运营商推出了大量低资费套餐,例如语音通话低至0.088元/分钟,而且初期对于身份认证没有任何要求。这种低资费、无需身份识别的特点,吸引了大量将手机作为通信工具的广告主和诈骗分子。有专家指出,1000多万的虚拟运营商用户中,有三分之二的170卡是用来发垃圾短信的。

  伪造实名卡十分常见

  在此次山东诈骗案中,尽管北京远特通信向媒体表示,这张卡已经是实名认证,可认证的身份信息是否属诈骗分子所有,目前并无回应。而在现实中,伪造实名制开卡的行为十分常见。就在8月4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安网2号”发布会时,还公布破获了一起“利用非法软件破坏实名登记”的案件,一举查获了10万多张黑卡,涉案渠道商遍布全国28个省市。

  记者查询到,按照工信部今年4月下发的《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移动通讯转售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转售企业通过实体营销渠道办理入网手续的,必须通过二代**识别设备核验、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禁止人工录入**信息。

  同时,基础电信企业应承担起网络运营的主体责任,与转售企业签订授权委托协议,将转售号码纳入自身防治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和通讯信息诈骗治理体系。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转售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应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暂停分配新号码资源,暂停扩大业务合作范围。

  然而,截至目前,无论是虚拟运营商还是三大基础运营商,对于山东大学生的电信诈骗案,都没有任何回应。

  专家说法

  运营商该担何责?

  “非实名卡”、“伪实名卡”为何频发在虚拟运营商号段?对此,资深电信观察家项立刚一针见血地指出,虚拟运营商主体良莠不齐,相当一部分虚拟运营商并未认真推进实名制。

  “从市场运营看,虚拟运营商还没有实现盈利的,而实名制认证要求运营商先期投入一笔成本,有投入无产出,自然动力不足。”项立刚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提到,从监管角度看,主管部门过去建立起来的对三大基础运营商的管理模式,拿到虚拟运营商身上很难实现。“我曾听到一个故事,某虚拟运营商被约谈,负责人都不现身。”另一方面,电信诈骗越来越表现出网络化、跨省市、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而我们很多的监管手段还是网格化属地管理,这很难应对新形势下的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案,运营商究竟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记者就此咨询了一位律师。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运营商确实违反了行政法规,没有履行实名认证,主管机关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受害人则可根据责任方考虑民事追责。“可若手机卡已进行实名认证,但使用者与登记者不一致,原则上运营商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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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 期货合.作公司 转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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