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的过程中,一个优秀的合伙人能够给你企业带来更多的收益,但是很多时候,合伙人的能力跟不上,达不到当初你设定的预期效果,这个时候作为创始人的你总是犹豫不知道如何处理,那么,合伙人能力弱怎么办?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第一:一开始就把股权分成4年
创业初期,如果说,你要拿出20%的股权,给你的合伙人。那么这20%一定得分成4年制度,每一年兑现5%的股份。当你们合作了一年之后,你觉得他的能力已经跟不上公司的发展了,那么你只需要给他5%的股份,让他走人就可以了。剩下的15%依然是公司所有的。
第二:留出一部分股份,作为期权池
一开始股权分配的时候,我都会建议CEO预留30%的股份,作为给将来的新鲜血液准备的股份,这样才是一个比较大的格局。
第三:稀释股份
最后一招叫做股份增发,大家可以去问问身边的创业圈律师,意思就是说,你可以增发股份给那些成绩优秀的员工,从而把那些不太努力的人的股份给稀释掉
这样的方式,适用于一些你不可能开除的合伙人。
为什么当初看好的合作伙伴没有合作好呢?可能有三个地方出现了问题没有进行很好的解决:
1、双方的合作一定是资源互补的
对于核心大股东来说,你需要的合伙人你对他的能力是否清楚?如果清楚,再给予股份,如果不清楚,不要擅自给予股份。我们坚持的原则是不要轻易把股份给到别人, 要和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对于适合的合伙人才能给到股份。
2、有没有约定对合伙人的考核条件
比如关于业绩的考核,服务年限的考核,或者对于企业创造贡献度的考核。比如他是一个引入资源的人员,看有没有对引入资源的额度做一个条件。
这是要列进合同的,达到了给予股权,达不到则股权还掌握在核心大股东的手里边,我们也称之为股权的期权设计。
3、初期的股份,我们建议不要马上登记在工商局,还是要通过协议的形式出现,这就是我们说的代持协议。
这对核心大股东来说可以进退自如。对于小股东来说,也清楚哪些股权我通过什么样的努力可以得到,不努力就得不到。否则如果双方条件没有谈清楚,把股权擅自给到对方,最后的结果是不仅双方合作不愉快,还会对彼此的感情造成伤害,对企业来说也是巨大的损失。
关于“合伙人能力弱怎么办?”的全部介绍就到这里了,创业合伙不光是有感情就够的,即使再好的朋友都要建立好合伙规则,这样有利于双方的关系以及长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