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境下,初创企业甚多,而对于股权设置有经验的并不是很多,大多数都是无经验的新手,而股权结构模式设计不合理将会直接导致公司后期出现纠纷,甚至是企业倒闭。总之,如果股权结构设计不好,创业就一定不能成功。那么,初创期股权结构模式设计怎样才合理?
股权架构设计需要遵循的原则,要从有利于公司整体的快速发展,而不是个别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去考虑:
1、要维护创始人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是有益的,其目的是保障公司有一个最终的决策者。这里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整个创始合伙人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用以把握公司的发展方向;另一层意思是创始合伙人之间要有一个核心人物,这在创业之初极为重要的,最差的股权结构是合伙人之间均分股权,绝对不能平均,不仅因为每个合伙人对企业的贡献是不可能完全一样的,而且会造成决策时间长、成本高。
2、要凝聚合伙人团队。现在创业竞争加剧、节奏加快,联合创业的成功率远高于个人创业,而且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创始人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如何找到更优秀的人并能留下?这个终极武器就是股权。股权架构的设计,要预留部分股权凝聚好合伙人,那样才能让团队更有竞争力。
3、要激励核心员工。有创始人和合伙人,对一个快速发展的创业企业来说还不够,还需要有积极努力的员工,甚至创始人与合伙人本身也需要激励。股权架构的设计,要预留部分股权用于激励核心员工,那样才能让公司经营管理更和谐,上下一心,其利断金。
4、要促进合作者进入。现在创业很大一个特点就是有资源的助力,所以股权架构设计要考虑资源如何进入。因为合作人投出巨额资源,但往往只是占小股东,所以需要有一些特设的安排。
5. 不能构成公司上市障碍。多数创业都是以上市为目标的,资源市场有益于公司发展,但是上市合法合规的要求很多,这就要求在股权上不能有纠纷,在股权架构,如股东人数的限制、股东类型、协议等方面,以及股权变更操作过程中都要合法合规。
遵循以上原则进行股权分配,下面分享几个比较理想的股权分配方案。
模型一
绝对控股:创始人持有公司67%的股权,合伙人18%(指的是联合创始人),员工期权15%。
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就是绝对的老大,开具玩笑话可以为所欲为了,因为公司法规定大多数公司的决策按照出资比例投票即少数服从多数,这里边不包括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的,但是一些重大的事情是需要超过三分之二表决权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源,合并、分立及解散,67%刚好超过了三分二,所以持股67%是绝对的老大。
这种股权模式适合合伙人拥有核心技术,自己创业思路,掏了大多钱,自己的团队自己的技术。
模型二
创始人34% ,合伙人51% 期权15%。这种情况下创始人虽然不能拍板,但是有搅和权,只有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没有决定权。适合:对于创始人来说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创始人比较缺钱,联合创始人或者合作人比较强势,所以创始人只能保留一票否决权。
模型三
创始人51%,合伙人32%,期权17%的股权,就是公司大多数事都是可以拍板的,但唯独上面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源,合并、分立及解散,如果没有其他小股东同意决策不了。所以这种模式可以将期权池的股权由创始人代持,释放期权时只释放分红权而不释放表决权。
关于“初创期股权结构模式设计怎样才合理?”的全部介绍就到这里了,当然,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创业公司,股权分配中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也是需要重视来的,避免在中途退出的合伙人产生纠纷,影响到公司的运营,都要提前做好形影的机制规则,当合伙人退初始化,按照提前约定好的股份退出机制退出,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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