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创业板是风险投资的最佳退出方式,谈创业板离不开风险投资,换句话说,撇开风险投资来看创业板毫无意义。但对于风险投资,很多人只有一个大概的印象,对其究竟并不知晓。我们将从风险投资的起源谈起,包括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组织形式、资源来源、退出方式以及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以帮助大家详细地了解风险投资与创业板的关系。
风险投资业20世纪40年代起源于美国。当时,美国的许多新兴企业由于规模小,产品和市场不成熟而无法通过正常的投资渠道如银行、保险公司、家族和企业进行投资,发展受到极大的阻碍,而这些创业企业开拓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对美国新一轮经济增长意义重大,如没有适当的投资机制解决其资源不足问题,则无疑对美国经济未来的发展十分不利。
1946年,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应运而生,其主要业务是向那些创业企业即新成立并处于快速增长中的企业提供权益性投资。在ARD的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是1957年对数字设备公司(DEC)的投资,这次投资大获成功并永远地改变了风险投资业的未来。DEC公司是由4个20多岁的麻省理工学院的毕业生创立的,他们有许多如何改进计算机动能的独特想法,但苦于无钱投资将这些想法变为现实。ARD的进入改变了这种状况,它最初只对DEC公司投入不到7万美元,便已拥有其77%的股份,而到1971年,ARD所持有的DEC股份价值增加了5000多倍,达到3.55亿美元。
风险投资投入于创业企业的运作过程一般分为六个阶段:
1、寻找投资机会。风险投资承担着投资项目的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的风险,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这种风险,风险投资对项目的筛选,评审非常严格,并通过深度介入项目的管理来帮助企业获得生机。
2、筹集风险投资。风险资源有多种来源,包括公司退休基金、公共退休基金、捐赠基金、银行控股公司、富有家庭和个人、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及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
3、产生交易流程、识别有潜力的创业企业。对创业者的素质、产品市场预期、技术的可行性、公司管理等因素进行认真、详尽地考察,从大量寻求风险投资支持的创业企业中挑选出真正有潜力的企业。
4、评估、谈判、达成交易。创业企业提出项目计划书和前景预测,如风险投资家对申请项目作出肯定的技术经济评价,则双方就具备了谈判的基础。谈判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出资数额和股份分配、企业组织结构和职务安排、双方权力和义务的界定、投资者推出权力的行使。
5、共同合作、共创价值。合同签定后,风险投资家与创业企业就站在一条船上,需共同合作去解决众多问题,包括:制定发展战略、建立有获利的董事会、聘请外部专家、吸收其他的投资者以及监督与控制。
6、策划、实施退出战略。退出是风险投资的终极目标,是风险投资成功与否的关键,只有退出风险投资才能流动起来,收益才能真正实现,退出方式主要有三种:公开上市、被兼并收购、清算。公开上市是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渠道,而清算则是在企业经营状况恶化且形势难以扭转时减少损失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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