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合伙出资经营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的形式,我国法定公司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优先公司。对于创业者来说,这两个概念可能都会接触到,比如大家合伙创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更适合创业公司。
一、合伙企业
是指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也属于非法人企业。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①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
②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有具体的出资,出资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劳务也可以作为出资形式。合伙企业的具体出资额,法律并没有金额限制,只要合伙人认为与经营相适应即可。
③有自己的名称。
④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定数量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①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人数。按照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可以合作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合作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源最低限额。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制定的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区别
首先,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合作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源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其次,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这一区别有两重意义,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人格。第二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质。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比例的协议,也不能对抗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第三,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与它们在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有密切的联系。合伙企业的产权结构是一元结构,而公司的产权结构是二元结构。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因此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
最后,合伙企业与公司在设立方式、运营结构、合作的撤出和转让以及企业的延续和解散等方面也有明显的区别。
以上就是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和区别的介绍,创始人们在创立公司前,需要了解这些概念,从而更好地开设和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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